央行31个省级分行今日集体挂牌,机构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时间:2023-08-18 00:00:00来自:第一财经字号:T  T

重设31个省级分行、撤销大区分行,央行机构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2023年8月18日,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的部署,中国人民银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5个计划单列市分行和317个地(市)分行于当日挂牌。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加挂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牌子,各省、自治区分行加挂分行营业管理部牌子。

几个月前,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炉,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其中,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分行,在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设立计划单列市分行。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对边境或外贸结售汇业务量大的地区,采取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派出机构方式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职能。

中央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中枢,基于此,作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部门,中央银行的结构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备受市场关注。

由于此次改革波及面广、改革力度强,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应该如何正确认识人民银行恢复省分行改革?不再保留县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如何调整?改革后现代中央银行的定位如何?

一位接近监管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改革的目的是全面加强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职能并没有削弱,定位反而更加明确、清晰。县支行也不是一撤了之,而是要用好人民银行县支行人员力量,增强监管部门基层监管力量。

综合分析人士观点来看,回望人民银行的过往改革,都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此次机构改革后,人民银行将聚焦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围绕中央银行的核心任务和目标,更加专注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维护币值稳定、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重回省分行:进一步厘清央行和地方监管部门职责

沿用了20多年的央行大区分行制度成为历史,人民银行恢复省分行模式。

此前,央行机构设置情况为:9大跨区分行和北京、重庆两家营业管理部。

其中,9大跨区分行中,上海分行管辖上海、浙江、福建;天津分行管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沈阳分行管辖辽宁、吉林、黑龙江;南京分行管辖江苏、安徽;济南分行管辖山东、河南;武汉分行管辖湖北、湖南、江西;广州分行管辖广东、广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辖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同时,在9大跨区分行之下还设立了25个中心支行,作为次一级派出机构,在辖区内依法履行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职能。

时间追溯至1997年,为治理金融“三乱”,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为有效实施货币政策,切实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改变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状况,在全国设置若干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区分行,重点加强对辖区内金融业监督管理。

为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1998年,人民银行设立9个分行以及2个营业管理部,形成了大区分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地市中心支行、县支行四级分支机构体系。其中,大区分行分别在2-5个省(区)履行中央银行职责;鉴于中央银行金融服务要面向基层,外汇管理、科技、支付清算、金融统计、国库、货币发行和安全保卫等服务职能,仍按属地原则由省会城市中心支行负责。

当时的改革方案目的是增强央行的独立性,减少地方政府对央行地方分支机构在制定货币政策以及银行监管方面的干预。

“这是从我国金融历史实践中吸取的教训。”一位接近监管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存在重发展、弱监管、轻风险的倾向,有的对金融机构的干部选任、公司治理、业务经营等进行不当干预,有的还对金融机构进行信贷考核和排名,积累了金融风险隐患。设立大区分行有利于中央银行履行货币政策职能,同时维护金融监管的公正性。

“人民银行分支行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是在总行垂直领导体制下开展工作的。跨省设置大区分行,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原省级分行按照地方政府要求,跑总行争规模、要贷款的行为,同时,打破了中央银行再贴现、再贷款资金按行政区划配置,有利于资金在全国统一大市场流通。”上述接近监管人士表示。

另外,在2003年原中国银监会正式挂牌成立之前,人民银行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于一身。在市场分析看来,设置大区分行实现了分行领导及中层干部跨省调配、跨省实施金融监管,有利于排除人情网、关系网对金融监管的干扰,对当时清理农村基金会、打击地方逃废债行为、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处罚金融机构违规责任人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不过,经过多年改革开放,政府依法行政、市场主体依法经营的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已经形成,人民银行大区分行的必要性明显减弱,不适应性开始显现:与省级政府主管经济的基本格局不适应、与地方党政对金融风险处置承担属地责任不适应。

比如,由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