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获23条政策支持 允许免税店货物从境外进口
时间:2023-08-17 00:00:00来自:上海证券报字号:T  T

海关总署近日印发了《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围绕政策供给、功能拓展、手续简化、流程优化、制度健全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3条改革举措。

在支持功能业态拓展方面,《方案》提出,允许免税店货物由综合保税区(下称“综保区”)从境外进口,支持免税保税衔接发展。

“允许免税店货物经综保区从境外进口,将便利企业灵活调整经营策略,有助于拓宽销售渠道。”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陈振冲表示。

就特色型综保区建设,海关总署综合考虑全国各地综保区差异化的特点实施改革,提出支持建设特色型综保区,主要是鼓励地方依托区域资源和区位的优势,探索开辟产业新赛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建设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特色型综保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多元化发展。

2019年以来,已有62个综保区开展保税研发业务,进出口货值达56.9亿元。94个综保区开展保税维修业务,进出口货值达5498.7亿元。

除了支持建设检测维修等特色型保税区,此次出台的23条改革举措中,多条与推动保税新业态发展有关。

《方案》明确,推动保税维修目录动态调整,将更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低风险产品纳入保税维修产品目录。支持综保区开展航空飞行模拟器、大型医疗设备的保税培训业务等。

新措施还着力促进贸易便利化,例如支持多类型货物集拼入出区,优化“一票多车”货物进出区流程,允许特定类型货物整报分送、单车进出区。

海关总署还将优化分类监管货物管理。“企业完成报关手续后,可直接完成底账核增核减操作,不再要求货物实际进出卡口。”陈振冲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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