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8月7日,深圳市近日发布《深圳市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增强金融市场国际化功能。携手香港推进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建立健全对接港澳的开放型新体制和跨境合作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和完备的金融服务产业链条。吸引集聚高能级金融总部和持牌机构。推进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推动数字人民币国际合作和跨境使用。提升国际性专业服务机构在深圳展业的便利性,鼓励加大对新兴金融领域的服务支持。加强与全球金融中心城市交流,深化在金融市场、机构、人才等领域的合作。
原文如下:
深圳市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瞄准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加快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持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率先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提升深圳对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创建开放式产业创新生态
1.加快集聚国际创新资源。设立国际化创新平台,加强创新资源和信息对接,拓展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交流合作。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体系,构建多主体参与、协同推进的成果产业化创新体系。推动实施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支持深圳创新主体通过设立联合实验室、合作研发等形式与海外科研机构、大学、企业自主设计和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强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支撑,提升科技服务机构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各类组织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会议、大型科技交流推介会、科技合作项目对接会,积极构建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参加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外办)
2.打造国际化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提升面向先进制造业集群化发展的国际化服务能力,推动工业设计、检测认证、工业电商、技术研发、综合供应链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大专业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制定实施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政策,打造专业服务业产业集群。加强深港澳专业服务业合作交流,推动设计、法律、会计审计、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高端化发展。加快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发展,提升企业创新国际化水平。2025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7%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前海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3.加强国际间产业合作与标准互认。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等加强与国际产业组织、标准组织的联系与合作。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国际产业组织、标准组织例行对话或者国际性会议,加快推动区域间产业准入与标准互认。支持企业主导或者参与制定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与边缘计算等领域国际标准。推动建立一批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促进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
(二)创建全球资源要素配置国际服务体系
4.提升国际化人才服务水平。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高层次人才招聘、薪酬、评价、考核、管理制度和服务机制,提升全球一流人才吸纳承载能力。办好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支持人力资源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打造品牌化的引才活动。推动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试点,借鉴国际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外籍人才跨区域流动资质互认机制,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内地城市认定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工作许可“异地办理、区域通认”。大力支持深圳企业赴港澳开展商务活动,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扶持类企业,办理赴港澳商务备案,给予免核纳税、按需申领等政策便利。(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加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深圳市税务局、市委外办、市公安局、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各行业主管部门)
5.增强金融市场国际化功能。携手香港推进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建立健全对接港澳的开放型新体制和跨境合作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和完备的金融服务产业链条。吸引集聚高能级金融总部和持牌机构。推进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推动数字人民币国际合作和跨境使用。提升国际性专业服务机构在深圳展业的便利性,鼓励加大对新兴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