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机制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正逐渐发挥其自身魅力。7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及相关负责同志介绍2023年上半年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胡文辉表示,今年上半年,主要知识产权指标运行平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相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专利方面,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456.8万件,同比增长16.9%。商标方面,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达4423.5万件,同比增长9.1%。
针对数据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以及知识产权海外纠纷等问题,国家知识产权相关负责人作出回应。其中,针对数据知识产权,其表示要着力推动地方数据知识产权在制度建设、登记实践、权益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
推动地方试点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石油”的数据,其知识产权也备受关注。“数据二十条”(全称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出台,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
如何理解数据和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律师蒋强表示,数据和知识产权既密切联系,又互相区别。数据的价值在于传递信息这一固有功能。“当前数据知识产权主要通过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保护,将符合条件的数据认定为作品或者商业秘密,据此纳入知识产权体系。但是,并非所有数据都构成作品,并非所有数据都构成商业秘密,并非所有数据都产生知识产权。”
数据产权制度建设思路并未形成共识。但可以看到的是,数据知识产权方面,我国正在逐步推进相关试点工作。
胡文辉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初步明确了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保护主体、赋权方式、权益内容、保护方式和运用模式等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通过在8个地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着力推动地方数据知识产权在制度建设、登记实践、权益保护等方面先行先试。目前相关地方试点工作已经取得积极进展。”
2022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深圳市等8个地方作为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的试点地方。
在制度建设方面,多地已将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内容纳入本地数字经济发展、数据基础制度构建等相关地方性政策法规,并相继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登记实践方面,目前,已经有北京、浙江、江苏、山东、福建、深圳等6个地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韩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于试点工作的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已经走向实践并在接受实践的检验,比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方面的实践,这对于尽快探索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数据产权模式具有积极的意义。下一步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制度设计进行调适与完善。”
值得关注的是,数据要素的发展也给知识产权发展带来挑战。数据的权利基础复杂、归属复杂也为数据知识产权带来很多值得探讨的问题。
“整体而言,数据知识产权建设应注意把握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角色,重视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协调,注意优先释放既有规则的调整空间,避免刻意设置新规进而提升法律体系以及制度内部的协调成本。”韩伟说道。
蒋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应对数据带来的挑战,知识产权既要积极介入,又要有限介入。既要发挥知识产权保护无形财产的优势,又要防止以单纯知识产权的思路处理复杂的数据权益。要在遵循物权法定、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功能,提高电子证据运用水平,在办案过程中积累经验、探索规则。”
发挥知产金融效能中小微企业常常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解决融资问题更是关键。作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展现出了更大价值。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纾困赋能的重要手段,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2022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达4868.8亿元,连续三年保持40%以上增幅。
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我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达2676.6亿元,同比增长64.6%,质押项目1.6万笔,同比增长56.9%。其中,质押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性专利商标质押项目占比72.5%,惠及中小微企业1.1万家,同比增长54.4%,普惠范围进一步扩大。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介绍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相关举措。
具体来看,一是强化业务指导。指导地方健全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深化政银合作、丰富质押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完善《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将知识产权金融促进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作为重要内容。
二是提升评估能力。制定《专利评估指引》推荐性国家标准,完善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科学指导质押融资等场景中的专利评估。指导建设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专项试点,开发智能化评估模型和工具,提升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