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7日专讯》财政司司长获行政长官转授权力,根据《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588章)委任李俊豪为财务汇报检讨委员团召集人,并再度委任洪明仪教授和王鑫教授为成员,任期由本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为期3年。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今日说,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是本港上市公司企业管治的重要规管机构,其中一个法定职能是就上市实体的财务报告没有遵从有关法律、会计及其他监管规定展开查讯。委员团是按《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成立的法定组织,对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履行其关于查讯的法定职能十分重要。各成员拥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将为委员团的工作带来裨益。」
发言人又藉此机会,衷心感谢即将卸任的成员顾朝阳教授和JamesArvidOhlson在过去数年对委员团工作所付出的宝贵贡献。
遇有需要查讯的案件,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可从委员团委任1名召集人及4名或以上的成员组成财务汇报检讨委员会,就有关不遵从规定的事宜,进行查讯。委员会将会把有关个案的查讯报告提交会计及财务汇报局,由该局进行审议,并按情况采取跟进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