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信厅近日发布通知,为提升海南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海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线上申报工作全年开放,每季度开展一次评审认定,每季度首日0:00至每季度末月10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
通知明确,申报企业划型需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中小企业划定范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提醒,从2023年度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须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中产生;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