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在2021年,44家中央企业就获得了106项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随着自身创新资源不断丰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内,中央企业带动完善产业协同创新体系的作用也进一步显现,牵引产业链创新能力实现整体跃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
在全球多边规则加速调整、全球科技竞争烈度不断升级的大背景下,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
中央企业作为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中企业部门的主力军,在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进一步强化中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将中央企业打造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充分发挥中央企业自身创新实力和产业引领作用,对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撑意义。
中央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使命
中央企业在我国国家创新体系中具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
一方面,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中央企业和其他企业一样,需要通过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强化创新驱动的内生成长模式,从而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作为经营规模大、行业影响力高、所在行业战略性强的国有企业,中央企业肩负着促进产业整体创新能力提升、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牵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责任和使命,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产业政策和创新政策的重要抓手。中央企业的双重属性特征决定了,中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实现与加强,不仅意味着中央企业自身创新能力的提升,更意味着带动全产业链创新能力的提升。
过去十年,中央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日益凸显。
从2012到2021年,中央企业创新投入力度显著加大,累计研发经费投入达到6.2万亿元,年均增速超过10%,研发投入强度也从1.34%提升到2.5%。同时,中央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成就卓著,2012到2021年共打造国家级研发平台764个;截至2021年年底,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91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4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7个。以此为基础,中央企业承担了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产出了一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重大创新成果。
仅在2021年,44家中央企业就获得了106项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随着自身创新资源不断丰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内,中央企业带动完善产业协同创新体系的作用也进一步显现,牵引产业链创新能力实现整体跃升。
基于中央企业的独特地位和现有的创新基础,面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进一步强化中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应锚定两大战略使命:
一是强化关键核心技术供给主体的作用。在中美科技竞争中,我国处于被动局面的“卡脖子”技术领域,以及有希望构筑我国“非对称竞争优势”的技术领域,中央企业自身通过实现技术突破和产业领先,成为关键核心技术的重要供给者。
二是强化创新体系牵引主体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的政治担当和大规模应用优势,推动产业创新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完善,带动战略性产业链和创新链整体能力提升,成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培育者和带动者、国家创新体系的完善者。
进一步强化中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要点
要实现以上两大战略使命,中央企业应深入梳理自身资源和优势,精准把握履行使命的要点,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国家队”力量。
第一,在需要大规模团队协作与集成创新的复杂产品系统领域,中央企业应发挥主导作用,牵头推动技术突破与赶超。
复杂产品系统以大飞机、大型船舶等为代表,是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载体。这类产品涉及多层次、多领域的技术和软硬件集成,产业链极长,因此普遍采用成熟技术以确保系统可靠性和稳定性。尽管技术赶超难度极大,但这类产品的主导技术路线明确且成熟,赶超目标与路径清晰。
中央企业的产品和技术应用规模占优,有条件作为总成企业或用户为复杂产品系统及相关软硬件创造规模化市场;同时,面对重大创新使命,中央企业具有组织高集成度复杂产品攻关与工程化的跨组织协同创新的经验,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协调产业链上下游的多层次、多类型创新主体,在牵引复杂产品系统全产业链合作研发、实现技术突破与赶超上优势明显。
第二,在需要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重点领域,中央企业应发挥两方面的重要作用,既要成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供给者,又要成为新时代关键核心技术系统攻关的组织者。
目前,中央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投入和攻关方面的作用发挥较好,但在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方面还有待强化,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提升:
一是以中央企业所处的行业为先行示范,组织行业内科技领军企业集体绘制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图谱、供应链图谱,摸清产业基本情况,制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优先级。
二是以揭榜挂帅、创新联合体等方式,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联合体等合力实施关键核心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