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强制枪毙"短信?警方:无语死了…
时间:2023-05-26 00:00:00来自:中新社字号:T  T

近日,多名网友收到“强制枪毙”诈骗短信,在网上引发热议。

5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微博回应:“就这,能说点什么?无语死了……真的无语死了……”

诈骗短信截图写着:因您信货诈骗,缺席出庭,已通过“天网”定位具体位置现已通知当地执法部门和司法人员携带枪支带队,执行上门强制击毙,详情抖音搜索《执行风暴》或关注“中国法院网”了解详情,14点前自行app结清全部欠款可撤销执行。

网友们纷纷表示:“回复TD即可取消枪决”“但凡多上过几年学都不至于编出这种短信”“骗子的智商是不是不太够”……

对此,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江宁公安在线表示,“枪决短信”很有可能是骗子用极高效率筛选潜在受害者:

实际上,这条信息较大可能是一种非法催收贷款的信息。而如果这条真的是诈骗短信,那这是骗子们深度总结经验做法,着力提升行动效率,没有执着于路径依赖,而是注重结果导向,力图打出短平快的行骗组合拳,不追求关键路径的归因分析,根据差异化人群进行不同赛道的深度串联。简单的说,这是一种对潜在受害者效率极高的筛选。如果你一眼就能看出这是诈骗短信,那么骗子就不会在你身上浪费时间。如果你连这条是诈骗信息都看不出来,真的按照他的指示去进行后续操作,那你极大概率就无法识破骗子后面的所有连环骗。因为相对于这条看起来很降智的短信而言,后续骗局甚至看起来会很“正常”。

北京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它方法威胁别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别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别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别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大家在日常使用手机时

千万不要乱点来历不明的链接

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

可拨打96110反电信网络诈骗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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