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驻京记者黄燕明10日北京专电》商务部9日发布,决定自2023年5月10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继续徵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其中日本公司税率为10.2%-43.9%,美国公司税率为151%,欧盟公司税率为11%-151%。
徵收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05年第23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自2023年5月1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氯丁橡胶时,应向中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氯丁橡胶主要用作电线电缆护套、胶管、耐油橡胶制品等,以及用于建筑防水材料、密封材料、黏合剂、海洋开发、医疗卫生、能源开发等方面。
2005年5月10日,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徵收反倾销税。2021年1月29日,商务部公告,2020年12月31日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之前已对欧盟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继续适用于欧盟和英国,实施期限不变;该日期后对欧盟新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及复审案件,不再将英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处理。2022年5月9日,应中国氯丁橡胶产业申请,商务部决定自2022年5月10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第三次期终复审调查。考虑到英国氯丁橡胶的实际情况,申请人未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氯丁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提出期终复审申请。自2022年5月10日起,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氯丁橡胶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