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5日专讯》深圳多部门出台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施细则,为港澳青年提供就业创业补助。
《实施细则》对港澳青年和初创企业进行界定。港澳青年,是指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国国籍的港澳居民。初创企业,是指在深圳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合作社等。
就业方面,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或者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包括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基层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港澳青年实习补助等。其中,基层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人民币.下同);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补贴期限为最长不超过18个月;求职创业补贴每人3000元等。
此外,港澳青年创业可申请创业相关项目补贴,其中,一次性初创企业补贴标准每人10000元。创业孵化补贴每户每年3000元,最长不超2年。创业培训补贴每人2000元-10000元不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可享受50万元一次性奖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