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6日专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政府谘询文件建议为众筹平台设立登记制度,不管该平台是否以香港为注册地,有关建议旨在增加众筹活动的透明度,尤其部分众筹平台会先为众筹发起人收集募集到的资金,一旦平台出现问题,众筹发起人和资金提供者可能招致损失,求助无从。众筹办考虑个别众筹活动申请时,会考虑该活动是否在已登记的众筹平台上举办。
*拟获授权执发部门发出禁止令*
许正宇的书面答覆陈颖欣议员的提问时指,当局建议相关执法部门获授权就非法的众筹活动发出禁止令;视乎情况向活动的负责人提出检控;向发布该活动的众筹平台、社交媒体以及其他通讯科技媒体指示将该活动移除;向相关金融机构指示中止或冻结与该活动有关的资金活动,并向涉及的人士及银行户口作出调查;及以公告指明某活动为非法的众筹活动,并警告任何人士向指明的活动提供资金、处理资金、协助活动进行等,均有可能负上刑责。
他提到拟议规管制度涵盖外地进行的有关众筹活动,对保障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及国家安全,有其必要性,以杜绝任何人或组织在香港或外地以众筹手段为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筹集资金。
*考虑豁免不同性质活动*
他指,在制定众筹活动的批核及登记制度时,会考虑豁免这些不同性质的活动或提供便利措施。然而,若有人假借这些活动的名义,筹募资金作其他与豁免目的不同的用途,众筹办将保留权力,指示该活动须按一般程序向众筹办提出申请。如发现有违法行为,众筹办会将个案转交执法部门作出适当跟进。
加强规管众筹活动的公众谘询已于今年3月20日完结,谘询期内共收到60份意见书及回应,当局正整理及分析收到的意见,并与相关政策局及部门商讨细节,包括规管制度的涵盖范围、执法安排及相关罚则、众筹办的组成等事宜。我们会适时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汇报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