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印发
时间:2023-04-17 00:00:00来自:上海证券报字号:T  T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农业农村部4月17日消息,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七部门印发《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提出加大农资排查检查力度、严打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农资监管机制、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加强互联网农资监管、完善农资打假协作机制等六方面共16项举措。

全文如下:

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做好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打防结合,持续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净化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农业生产有序开展,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夯实基础。

一、加大农资排查检查力度

1.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各地在春耕备耕、春季田管、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期间,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拉网式排查,重点就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资质、进货查验制度、购销台账记录、产品标签标识等开展检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针对不法分子“躲猫猫”、“打游击”等情况,要采取不定期检查、暗查暗访、飞行检查等手段发现问题,加大对以往发现问题多、群众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和产品检查力度(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促进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支持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农业农村部负责)。

2.加强农资质量抽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组织种子、肥料、农药、兽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预警监测和饲料企业现场检查(农业农村部负责)。将复合肥料、磷肥、氮肥、钾肥、有机肥料、泵、机动脱粒机、玉米联合收割机、农用地膜等9种农资产品列入2023年国家监督抽查计划,持续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在农资产品监督抽查中,将群众投诉举报、排查发现隐患、新闻媒体曝光的产品和企业列为必检对象,探索对线上农资产品开展抽检。进一步提高质量抽检工作效率,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对不合格产品跟进开展执法查处(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打农资违法犯罪行为

3.强化农资执法办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开展走访摸排,广辟线索来源,对假劣农资上挖生产厂家、下追销售流向;聚焦农业生产必需、使用量大的农资品种,持续严打套牌侵权、非法添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特别是流窜兜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农资案件经营,强化串并案件,全面调查取证,集中侦破一批农资大要案件,必要时挂牌督办案件;强化农资打假案件信息公开,在重要农时及时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对不法分子加强震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专项行动。部署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稳粮保供”专项行动,聚焦农资质量,锚定关键环节、关键主体、关键产品,加大执法检查和抽检频次,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农业农村部负责)。扎实推进种业振兴市场净化行动,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加强部门协同、部省联动,严格种子监管执法,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农业农村部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参与)。深入开展牛羊“瘦肉精”专项整治,持续对饲料、兽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开展农膜联合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和不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严禁非标地膜入市下田,有力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部署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瘦肉精”等犯罪活动,切实形成高压震慑(公安部负责)。将打击假劣化肥纳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铁拳行动”方案,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化肥产品违法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

5.强化行刑衔接。加快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出台实施,推进落实《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健全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机制,鼓励地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等。加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农资打假工作沟通协调,畅通合作渠道,联合开展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提升行刑衔接质效,切实保障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执法司法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抓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法〔2022〕66号)等涉农资领域案件办理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强工作业务交流,持续提升全国法院审理农资打假刑事案件能力水平(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聚焦农资案件办案实践需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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