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7日专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国务院总理李强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国务院2023年重点工作分工,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会议并研究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包括今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