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0日专讯》政府计划修例,要求本地牙科毕业生先在公营或指定机构实习1年,才能正式注册,并要求本地培训的非专科牙医,须在公营或指定机构服务一定年期,暂定建议为2年。
香港牙医学会会长王志伟在一个电台节目上表示,公营牙科人手不足,政府有充分理由提出方案,但牙科学生在6年课程内,已有长时间实习,新方案可能会令牙科生感到忧虑和忐忑,令他们失了预算,亦会影响学生选读牙科的意欲。他认为政府可考虑容许学生在学期间在公营机构实习,既可纾缓人手不足,也可让学生汲取不同经验。
他又指,私人市场不缺牙医,政府可以考虑如何吸引牙医进入公营系统、或利用私营市场服务市民,例如向私人执业牙医购买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