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8日专讯》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在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不再保留银保监会;中证监扩权,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直属机构,并将发改委企业债的审批权揽入麾下;人民银行则在机构及职能上双重「瘦身」,将撤销大区分行、恢复设立省级分行、取消县级支行;人行对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将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本次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之后,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峰」监管进一步显露端倪--人行将主要负责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监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证监负责资本市场监管,增加企业债券发行审核等职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监管,有助于减少监管空白和监管交叉。他解释,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有统一监管、分业监管和「双峰监管」等三种模式;其中「双峰监管」模式将监管职能划分为市场行为监管和审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