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进一步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2023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在部分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
《意见》提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要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监管政策的协同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支持各地区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
《意见》提出,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一般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要结合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和风险分类,不断优化组织方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参与部门等;要推进问题线索跨部门联合处置,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以及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强数据分析,形成社会多元共治合力;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信用监管。根据跨部门综合监管对象的属性和风险特点,积极探索符合行业监管需要的信用监管模式,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配置监管资源、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意见》提出,要加强部门与地方监管联动,加强跨区域监管联动,鼓励跨行政区域按规定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区域性地方标准,加强调查取证和案件处置合作,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地区要积极探索创新联合监管模式。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赴宁波、温州、湖州三地开展优化营商工作专题调研2月6日-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杨洁及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调研组分别在浙江宁波、温州和湖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调研。
2月6日至7日,国家发改委法规司杨洁司长一行赴宁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调研。根据调研要求,面向宁波市政府部门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工作座谈会,面向企业召开了外资企业座谈会和内资企业座谈会。与会部门和企业就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打造、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创新、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和平等保护等领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作了深入汇报和交流。
2月8日至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杨洁及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一行赴温州开展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赴瓯海区社会治理中心、鹿城区检察院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研究工作中心等地,调研基层治理情况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并分别召开部门和企业座谈会。
杨洁对温州在营商环境建设上作出的积极探索和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并鼓励温州要把营商环境工作做深做专。她强调,要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一个城市集聚市场要素、激发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要对照国务院101项营商环境任务举措,对标对表推动各领域开展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把改革成果固化上升为制度规范,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提供鲜活温州经验。
2月10日下午,国家发改委法规司杨洁司长一行赴湖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调研。杨洁充分肯定湖州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作出的积极探索和取得的成效。她说,这次来浙江调研,充分感受到了这里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创设的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等工作机制令人印象深刻。下一步,希望湖州市对照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关要求和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各领域创新实践,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提供鲜活湖州样本。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将把湖州市作为工作联系点,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给予更多指导和支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地方行动陕西:推出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全面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近日,陕西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部门信息孤岛打通率超过80%、数据归集率达到90%;进一步深化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减到1个工作日内,获得用水时间压减到7个工作日内,无外线施工获得用气时间压减到3个工作日内;巩固拓展工作成果,打造更多营商环境“单项冠军”,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到40个工作日,企业年均纳税时间压减到70个小时,“交地即交证”新模式全面推广。
《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企业开办和注销流程,推进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网上办,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推进单位参保登记和员工参保登记一网通办,试点探索对多年吊销未注销市场主体实行强制注销,探索企业“注册地址变更,保留原有名称”,实现企业注册地址变迁便利化;要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