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市委原书记张恩亮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宣判
时间:2023-02-07 00:00:00来自:第一财经字号:T  T

2023年2月7日,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鹤岗市委原书记张恩亮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一审公开宣判。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恩亮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八十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三十万元。对查封、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张恩亮贪污、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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