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6日专讯》据内媒报道,银保监办公厅近日向各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下发通知,调整对保险保障基金的基准缴纳费率,其中人寿保险、长期健康保险、年金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3%缴纳,较以往的0.15%增加一倍;财产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8%缴纳,和以往持平;投资连结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内地自去年12月起实施新修订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将原有的保险保障基金固定费率制调整为风险导向费率制,明确保险保障基金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不同风险评级保险公司的适用风险费率分别为-0.02%、0%、0.02%及0.04%,以人寿保险业务为例,A级保险公司的缴纳费率为0.28%,D级保险公司的缴纳费率为则为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