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官宣!这类个人所得税优惠,今年继续!2月16日起,涉港澳台演出恢复受理和审批…
时间:2023-01-17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网(微信公众号)字号:T  T

文旅部:2月16日起恢复受理和审批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

据文化和旅游部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演出市场恢复发展,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关于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2月16日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恢复对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的受理和审批。暂缓新批涉外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各地要继续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核把关,督促演出举办单位执行“乙类乙管”后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续推动演出市场繁荣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财政部、税务总局: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据财政部网站16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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