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税局:继续实施两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时间:2023-01-17 00:00:00来自:经济通字号:T  T

《经济通通讯社17日专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公告,明确延续实施两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其中,一是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政策中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二是内地个人投资者买卖沪港、深港通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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