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文旅部发布通知,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人员有序流动。
同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米锋介绍,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
Paxlovid未能进入医保目录是否影响新冠用药保障?国家医保局回应
针对辉瑞公司生产Paxlovid未能通过医保谈判进入医保目录,会不会对我国的新冠用药保障产生影响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黄心宇在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医保局一直非常重视新冠用药保障工作。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之初,国家医保局就已经及时制定了“两个确保”的医保政策,将诊疗方案内的医保目录外新冠治疗用药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随着诊疗方案的更新及时跟进,对医保支付范围进行了调整。
黄心宇称,在每年进行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新冠治疗用药一直是国家医保局高度关注的重点。2022年医保目录谈判里面有三款新冠治疗用药被纳入谈判范围,其中包括辉瑞的Paxlovid,还有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这三款药,其中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Paxlovid由于企业报价过高,很遗憾,没有成功。不过大家不用过分担忧,在上周国家医保局刚刚制定了新冠“乙类乙管”后优化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延续了诊疗方案内的目录外药品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支付到今年的3月31日。在此期间,患者的用药不会受到影响。此外,在医保目录中,治疗感冒、发烧、咳嗽之类的对症治疗药品有600多种,参保人的用药临床选择比较丰富。
黄心宇称,国家医保局也高度关注新冠治疗药品的研发进展,据了解,近期可能有一些新冠治疗的新药在陆续申报上市。相信随着上市新药数量的增加,患者临床用药选择和保障能力、水平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强新冠用药价格监测和管理,全力做好新冠治疗费用的保障工作,着力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养老机构每周要做两次核酸或抗原检测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在发布会上介绍,“保健康、防重症”是“乙类乙管”阶段整个疫情防控的重心,养老机构也是这样的。目前,全国有4万余个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220余万人,这些老年人多数是高龄、失能和有基础病的老年人,一旦养老机构发生感染就容易形成聚集性感染,而且老年人感染后,重症风险比较高。
民政部按照“乙类乙管”阶段“保健康、防重症”的总体部署,结合养老机构的特点,坚持“关口前移”,会同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着力预防和减少老年人重症的发生。
李邦华介绍,一是指导养老机构每天做好至少两次的健康监测和每周两次的核酸或抗原检测,如果养老机构自行联系核酸检测机构有困难,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要给予协调,做到老年人的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能够“早发现”,以及养老机构阳性人员的“早发现”。
二是落实养老机构老年人分类分级的健康服务,为老年人配备必要的血氧仪和吸氧设备,做到养老机构内的黄色、红色标识重点老年人给予重点关注和老年人重症前期的“早识别”。
三是发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定点协议的医疗机构的作用,储备相应的药物,通过远程或者上门巡诊诊疗服务,做到感染老年人诊疗的“早干预”。
四是健全养老机构感染者的转运机制和就医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在医疗资源紧张的时候,养老机构如果提前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床位比较紧张时,民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协作,统筹辖区内的其他医疗资源,优先为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安排接诊和病床,做到“早转诊”。
“乙类乙管”后做好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的防控有哪些关键点?
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介绍,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疫情防控的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以及防控关键点已在《总体方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中作了进一步指导。
重点机构主要包括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学校、邮政快递、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主要有客运场站、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沐浴服务单位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
相关机构和场所应落实好单位防控责任和个人的疫苗接种、自我防护、健康监测、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相关防控措施,此外,对于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还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内部分区管理,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二是在疫情严重期间,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三是疫情流行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应提前预约,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四是明确机构就诊定点医院,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对机构内感染人员可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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