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5日专讯》金管局呼吁香港市民提高警觉,网站(https:╱╱newstates.com╱)中提及的新美银行并没有根据《银行业条例》获金融管理专员认可于香港经营银行业务或接受存款业务;新美银行并非根据《银行业条例》获金融管理专员批准在港设立本地代表办事处;以及新美银行亦非根据《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获金融管理专员批出牌照以授权在港发行或促进发行储值支付工具。
金管局提醒市民,由于互联网触及全球,市民在向某机构转帐,或提供任何个人资料之前,应先核实任何利用互联网向香港公众人士提供银行户口服务、邀请存款或提供储值支付工具服务的机构的认可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