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驻京记者黄燕明2日北京专电》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发表文章《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指出,落实金融机构及股东的主体责任,提升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大规模的「他救」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安排。「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
文章称,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全面确立,金融机构及股东作为市场主体,应当承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救」风险的主体责任。金融机构要建立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按照监管规则计提拨备,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塑造金融机构健康的资产负债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尊重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权,减少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行政乾预。推动资不抵债的机构有序市场化退出,通过股权清零、大额债权打折承担损失。
*海外债权由金融机构和企业承担主体责任*
文章指出,健全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和货币供应调控机制,强化流动性、资本和利率约束的长效机制。发挥货币政策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精准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建立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均衡利率由资金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中央银行确定政策利率要符合经济规律。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有效管理和引导市场预期。
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开放。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提升中国金融市场的投资便利性,提高全球竞争力。坚持多边主义原则,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治理,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多边债务重组中坚决维护我国海外债权利益。对于海外债权,按照「谁投资谁承担风险、谁决策谁负责风险补偿」的原则,由金融机构和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相关决策部门充分考虑项目的金融可持续性,负责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