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0日专讯》环境及生态局准备明年首季开始,就玻璃樽徵费计划,接受玻璃樽供应商登记申请,第二季全面实施计划,建议按玻璃樽容积计算徵费,每公升0.98元。
据悉,当局将在11月2日,向立法会提交相关的决议案。政府表示,登记制度会分为两类,在一般登记之外,亦接受短期登记,方便展览会的外地参展商等。
在新制度下,玻璃樽供应商须在指定时间内呈交申报和缴付徵费。当局又指,部分饮品制造商已有回收重用玻璃樽,可向环保署申请豁免,申请费要9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