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30日专讯》本港的「疫苗通行证」适用年龄由今日起降至5岁。港大儿童及青少年科临床名誉副教授关日华表示,现时5岁及以上群组已有相当数目接种新冠疫苗,他认为,实行疫苗通行证是好政策,这是间接鼓励家长让小朋友打针而并非强逼接种疫苗。
今日起,5至11岁儿童进入任何「疫苗通行证」适用处所,均须符合接种两剂新冠疫苗,或接种第一剂疫苗后未满三个月。此外,由同日起,12岁或以上人士在「疫苗通行证」下,接种第二和第三剂疫苗之间的宽限期,将由6个月缩短至5个月。
*小组正就两宗青年心肌炎个案搜集资料评估*
身兼卫生防护中心辖下疫苗可预防疾病科学委员会成员的关日华今日在电台节目上表示,据他所知,早前两名两岁幼童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面部肌肉无力的个案,至今未有在医管局系统见到,估计可能来自私人诊所。他认为,如果毋须入院,病情相信属较为轻微,而并非较严重的面瘫,一般情况下,相信一至两星期便会康复。
至于早前通报两宗青少年打针后,怀疑出现心肌炎或心包炎徵状的个案,关日华称,医管局去年已成立小组,审视每个青少年的心肌炎个案,现时正就这两宗个案搜集详细资料作评估,有相关资讯会公布。
另外,有家长表示,因为不想子女的生活有限制,所以安排接种,又认为降低「疫苗通行证」适用年龄的作用是规限人身自由多于防疫,与政府早前放宽入境检疫政策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