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耕地开垦费等14项收费缓缴一个季度
时间:2022-09-30 00:00:00来自:经济通字号:T  T

《经济通通讯社30日北京专电》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财政部、发改委公告,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