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7日专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杰翔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早前中纪委通报称,李杰翔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李杰翔是今年落马的第17名中管干部,也是十九大后青海落马的第3名副省级干部。此前,青海副省长、海西州委书记文国栋,省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已分别于2020年9月、2021年6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