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1日专讯》海南省近日发布的《海南自贸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高端人才享受自贸港个税优惠,即对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徵,应满足的条件包括:一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二是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新政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而目前海南适用的人才个税优惠政策并未要求「累计居住满183天」,只要求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并与在自贸港实质性运营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财新网》引述多名税务人士指,新办法的最大变化就是住满183天的要求,较之前政策更为严格具体。不过,如何计算和监管住满183天也有待明确。目前使用通信技术等实现监管的难度应该不太大,或者设置统一出入关口,不太可能主要通过人工手段来监管。
有税务人士表示,其实,新办法出台前,海南自贸港个税优惠政策就有收紧趋势,在最新一次人才个税优惠的申请中,遇到部分税务局去企业检查是否符合实质性运营的要求,也有部分核查是否存在社保异地缴纳、双重缴纳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