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驻沪记者林雯婕15日上海专电》江浙沪政府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也就是两省一市对长三角示范区的第二批支持政策,共有17条内容。
《措施》提出,支持上海青浦、苏州吴江、嘉兴嘉善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并在此基础上联合申报创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支持示范区积极争取在交通、水利、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旅游等基础设施领域发行REITs产品;推动长三角碳普惠机制联建工作在示范区先行先试;建立三地海关跨境电商协同监管机制;在示范区内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加快示范区内中小幼教研一体化建设,开展中小幼教师联合培训;对在示范区内工作的紧缺急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探索研究推进示范区人才人口导入和人才流动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