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6日专讯》国家卫健委今日发布进一步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意见称,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
意见并指出,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服务,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托育服务事业发展基金,向托育行业提供增信支持。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规范培训机构收费行为。
卫健委党组日前刊文称,随著长期累积的人口负增长势能进一步释放,总人口增速明显放缓,「十四五」期间将进入负增长阶段,「少子老龄化」将成为常态。
*逐步将分娩镇痛等项目纳入医保基金*
《意见》提到,国家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保障生育保险基金安全。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未就业妇女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