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驻京记者黄燕明16日北京专电》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等筹资3000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包括新型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项目资本金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罗国三表示,从投向上看,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主要用于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明确的交通水利能源等网络型基础设施、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国家安全基础设施等五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重大科技创新、职业教育等领域,以及其他可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的项目建设。
近期,国家发改委抓紧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备选项目筛选推荐等有关工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项目筛选时注重投资有效性,不搞大水漫灌,优先支持基础设施重点领域项目,支持「十四五」规划内的相关项目,支持前期工作成熟、三季度能够尽快开工的项目,以尽快发挥作用。
坚持「资金、要素跟著项目走」的原则,坚持市场化原则,协调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尽快向符合条件的项目投放资金。商请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项目发放配套贷款,著力破解要素保障、手续办理等问题,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用地、用能、环评等要素保障。
此外,督促各地方抢抓三季度施工旺季的时间窗口,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可能多地通过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同时,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规范项目管理,不搞「萝卜快了不洗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