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8日专讯》新一轮消费券昨日起分阶段发放。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在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今次接获的投诉比去年第一次发放消费券时的400至500宗少,现时不论支付平台或商户,对收取消费券已相当成熟,消委会现时所收到的投诉都很零碎,主要涉及大额消费。
她指出,消费者要留意商户所提供的优惠是否真正的优惠,因为不少优惠与平日的优惠实际分别不大,亦指消费者不应因有电子消费券而过度消费,或进行大额预缴式消费,在每次用过消费券后,都应检视相关消费纪录。消费者亦应留意商户不能收取最低消费或服务费。
她提及,近年本港新兴「先买后付」的服务平台,声称可让消费者购物时,分开3、4期付款给商户,主要针对年轻一族、消费力不太高人士及主妇等,而消委会去年至今,收到22宗涉及相关投诉,包括消费者想退款时,但服务平台没有真人客服,令消费者难以退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