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逻辑
时间:2022-07-28 00:00:00来自:上海证券报字号:T  T

党的十八大以来,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完善,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规模和效率明显提升。2014年以来,已有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4年的37.1%提高到2020年的45.4%。

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继续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以提高市民化质量为核心,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再出发。准确把握户籍制度改革的逻辑,明确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对促进人口有序自由流动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时期,我国新型城镇化开始迈入“下半场”,城镇化增速降低、城乡人口流动增速放缓、城镇之间人口流动增加、城镇之间分化加剧,户籍制度改革面临新形势。

“十四五”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四个突出亮点:突出聚焦存量,畅通重点人群举家进城落户渠道;突出提高意愿,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后顾之忧”;突出抓好落地,全面放开放宽落户限制;突出消除“隐形门槛”,提高落户的便利化水平。

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维护进城落户人口的基本权益,不断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022年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继续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以提高市民化质量为核心,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再出发。准确把握户籍制度改革的逻辑,明确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对促进人口有序自由流动具有重要意义。

1“十八大”以来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

户籍制度改革是综合性改革,一直以来都在积极稳妥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完善,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规模和效率明显提升。

(一)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如期完成

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顶层设计,一系列重大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密集出台。2014年,国务院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吹响户籍制度改革的冲锋号,搭建户口迁移政策、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和城镇人口统计口径的“四梁八柱”,奠定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的基础。2016年又相继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不同规模城市放宽落户限制的重点,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部门制定印发《关于督促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有针对性地提出确保重点群体便捷落户、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优化“人地钱挂钩”操作细则、增强教师编制灵活性等举措。至此,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通道基本打通,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框架已基本完善。2014年以来,已有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年均落户1700多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4年的37.1%提高到2020年的45.4%。

(二)各地因地制宜放宽落户条件,户籍门槛逐步降低

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或意见,在放宽落户条件的基础上,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目前,除少数超大特大城市外,绝大多数城市制定了更加宽松和优惠的落户政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门槛普遍降低。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中,绝大部分已经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城市加快放开放宽落户门槛,其中,中西部地区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部分城市落户门槛已基本取消,东部地区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除个别超大城市外也大部分放宽了落户限制。近年来,超大特大城市也在放宽落户限制方面积极探索。例如,天津从2020年开始对居住证积分落户不设总量限制。南京在2021年全面放宽郊区落户限制,并将城市紧缺艰苦行业纳入加分指标。2021年,武汉将积分落户中稳定就业、稳定居住等基础指标占比由50%调增至60%,并探索建立积分入户常态化申办机制。

(三)配套政策体系不断健全,“三挂钩一维护”的政策框架初步形成

“人钱挂钩、钱随人走”“人地挂钩、以人定地”政策框架逐渐完善。中央财政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从2016年的100亿元提高到2020年的350亿元,对落户人口较多地区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财政性建设资金对落户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持续优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成为制定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各地区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下简称“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持续推进,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要求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条件,各地积极探索农民合法性权益自愿有偿退出。2015年至2019年底,全国33个开展农村“三块地”改革的试点县(市、区)腾退零星宅基地26万户、共14.5万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