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驻沪记者林雯婕9日上海专电》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通知,调整上海入浙健康管理措施,不再一刀切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措施。
通知称,只有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或7天内有本土社会面阳性病例的乡镇(街道)来浙返浙人员需要进行「7+7」隔离。其他上海入浙人员实行健康监测,并同时满足所在地的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以杭州为例,就是需要满足当地的72小时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从上海入浙的人员,在活动范围上还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乘坐公共交通,也不能参加一些聚集性活动和出入一些特定机构的公共场所,原则上在健康监测的7天内不能离开所在的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