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9日专讯》「疫苗通行证」规定明天(30日)进入第二阶段,18岁或以上人士最少要接种两剂新冠疫苗,才可堂食及进入指定处所,持医生豁免证明书除外。
餐饮处所负责人必须使用「验证二维码扫瞄器」流动应用程式,扫描每位顾客的疫苗接种纪录、「医学豁免证明书」或康复纪录的二维码。
另外,由星期日起,所有「医学豁免证明书」必须是医生经医健通或医管局电脑系统以电子方式签发,未印有加密二维码的「医学豁免证明书」将不获接纳。
食环署提醒餐饮处所负责人在长周末继续遵守防疫规例,指会继续加强巡查,并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对违反防疫规例的餐饮处所负责人、员工及顾客采取严厉执法行动。
「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将5月31日开始实施,届时已打第两针满6个月便须接种第三剂疫苗方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