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1日专讯》国务院办公厅21日发布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帐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个人养老金帐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民币.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意见提出,个人养老金资金帐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