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发布,提出我国将从基础制度建设、市场设施建设等方面打造全国统一的大市场。看梳理→
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
1.健全统一规范的涉产权纠纷案件执法司法体系,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2.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
3.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4.建立全国统一的登记注册数据标准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
5.制定全国通用性资格清单。
6.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
7.加快推动修改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8.编制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
9.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依法依规编制出台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
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10.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11.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广标准化托盘带板运输模式。
12.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
13.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交通运输设施、物流站点等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积极防范粮食、能源等重要产品供应短缺风险。
14.统一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
15.推进同类型及同目的信息认证平台统一接口建设,完善接口标准。
16.依法公开市场主体、投资项目、产量、产能等信息。
17.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18.鼓励打造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
19.加快推进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建设,不断完善交易规则。
20.鼓励交易平台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依法发展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
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
21.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
22.完善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
23.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
24.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衔接。
25.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
26.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27.建立健全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机制,推动各地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
28.鼓励不同区域之间科技信息交流互动,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29.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
30.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
31.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规范油气交易中心建设,优化交易场所、交割库等重点基础设施布局。
32.稳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统一的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
33.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
34.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
35.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
36.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
37.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
38.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探索推进计量区域中心、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推动认证结果跨行业跨区域互通互认。
39.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实施产品伤害监测和预防干预,完善质量统计监测体系。
40.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国品牌日活动等品牌发展交流平台。
41.强化标准验证、实施、监督,健全现代流通、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储能等领域标准体系。
42.推动统一智能家居、安防等领域标准,探索建立智能设备标识制度。
43.加快制定面部识别、指静脉、虹膜等智能化识别系统的全国统一标准和安全规范。
44.加快完善并严格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推动跨国跨地区经营的市场主体为消费者提供统一便捷的售后服务,进一步畅通商品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
45.建立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促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
46.围绕住房、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重点民生领域,推动形成公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清单。
47.对食品药品安全等直接关系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落实最严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