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回答疫情下劳动用工热点
时间:2022-04-08 00:00:00来自:第一财经字号:T  T

近期,奥密克戎变异株引发全国多地疫情,各行各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疫情之下,居家办公和员工被隔离等相关劳动用工问题如何依法应对?感染新冠是否属于工伤?企业亏损能否经济性裁员?

在国浩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的组织下,国浩律师对涉疫情的工资发放、员工招聘、合同管理等劳动法实务方面问题进行梳理和解答,供企业和广大职工参考。

Q1:劳动者出于疫情原因被隔离,隔离期间工作报酬如何确定?

答:1.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也规定:“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留验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留验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属单位按出勤照发。”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3.劳动者因疫情被隔离的,劳动者和企业均应依法配合,企业需发放劳动者正常出勤应取得的报酬。至于工作报酬是否包括奖金和补贴,要具体看奖金和补贴的性质,如果虽然名义上系补贴或者奖金,但是每月固定发放,不因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或者工作绩效等浮动,应视为固定的工资构成,应予以发放。当月实际发生一些补贴和奖金,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产生的票据报销,但企业自主决定的一些福利性待遇,单位可以不发放。劳动合同或企业规章制度对支付条件有特别约定或规定的,从其约定或规定。若经隔离后被确诊需住院治疗的,依法享受医疗期和病假待遇。

Q2:政府采取的疫情管控隔离期满后,员工是否能以居家观察为由拒绝正常提供劳动?

答: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门《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17号):对不属于被依法隔离情形但属于因政府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情形,导致企业延迟复工或劳动者不能返岗的,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2.劳动者在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后,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后不得以居家观察为由拒绝返岗。需要继续在家休养的劳动者,如能够提供病休证明,则按照企业的病假流程处理。

3.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病假证明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休年假或事假;如果劳动者具备正常工作的能力和条件,而拒不返岗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按照旷工或相应处理。

Q3:疫情原因企业是否有权单方安排员工居家办公?居家办公如何考核、是否有权要求钉钉定位或开着摄像头?

答:1.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居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要指导企业工会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2.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有权行使用工自主权合理安排的工作,也可在一定时间点或范围内定位查岗,劳动者应按时提交劳动成果。考虑到劳动者在家办公,钉钉定位或开摄像头的方式可能存在暴露个人信息和隐私的风险,不建议过多采用。

Q4:劳动者居家办公期间滑倒或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派往中高风险地区工作感染疫病的,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答: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该法第十五条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职工受伤如要认定为工伤,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通常所说的“三工”要素:在工作时间内受伤、在工作场所内受伤、受伤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

2.就居家办公而言:如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同意或者安排的情况下在家中办公的,居家工作的场所属于工作场所。与传统“朝九晚五”式的办公方式不同,居家办公的工作时间要求更加松散化、碎片化,用人单位更关注对劳动成果的检查或验收而不是时间过程,因此,不但工作日上午9点到下午5点之间可以被认定为属于工作时间,不排除其他时间劳动者也在工作。为避免因劳动者受伤时是否处于工作时间而引发争议,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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