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正式生效
时间:2022-04-07 00:00:00来自:第一财经字号:T  T

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关于升级的议定书》(以下称《升级议定书》)正式生效。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于2008年4月7日签署,同年10月1日实施。中新双方于2016年11月启动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并于2021年1月26日签署《升级议定书》。《升级议定书》进一步扩大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市场开放,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等规则水平,还新增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与贸易等4个章节,更加符合现代经济与贸易发展的需要。

《升级议定书》使中新两国自贸关系在《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基础上实现了进一步提质增效,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释放高水平开放政策红利,促进双边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不断丰富和充实中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内涵。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就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生效答记者问。

问:《升级议定书》生效有关情况以及《中新自贸协定》自2008年生效实施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2022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关于升级的议定书》(以下称《升级议定书》)正式生效,将进一步扩大中新双方在自贸协定项下市场开放,并提升有关规则水平。《升级议定书》的生效实施,体现了中新双方高度重视并共同致力于深化自贸合作,以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往来,推动两国经贸关系向更高水平发展的意愿和决心。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称《中新自贸协定》)于2008年签署并生效,是我国与发达国家签订的首个自贸协定。截至2019年,协定降税安排均已完成过渡期并全面实施。2021年1月26日,中新双方正式签署《升级议定书》。

自《中新自贸协定》生效实施以来,双边贸易实现快速增长,中方已连续多年保持新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2021年,中新双边贸易额再创新高,达247.2亿美元,同比增长达36.4%,是2008年自贸协定签署之初双边贸易额的约5.6倍。协定实施极大促进了两国贸易增长,深化了双方各领域务实合作,丰富和充实了中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内涵。

问:此次《升级议定书》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答:《升级议定书》是在《中新自贸协定》原有基础上,达成的符合现代国际经贸规则的高水平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涵盖了广泛议题,实现了双方互惠互利,将为两国进一步深化贸易投资往来,稳固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提供有力支撑。

(一)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

货物贸易领域,《中新自贸协定》中,中新双方已实现高水平自由化,分别达到97%和100%的零关税水平。为稳定和扩大进口来源,推动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中方在《升级议定书》中承诺将对自新进口的12个税目木材和纸制品在10年内逐步取消关税,主要包括木纤维板、餐巾纸、书写纸、牛皮纸、胶粘纸、纸板及纸制标签等。

服务贸易领域,双方在市场准入方面作出更大的开放承诺,大幅扩大了最惠国待遇承诺的涵盖范围。中方在航空、建筑、海运、金融等领域扩大对新方开放,尤其是航空服务领域,新增对机场运营服务、地面服务和专业航空服务的承诺。新方提高法律服务、工程和集中工程服务等领域开放水平,新增了对管理咨询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服务全部开放的承诺。新方还改进了《中新自贸协定》中对中国特色工种工作许可安排的承诺,提高了中国公民申请量较大的汉语教师和中文导游赴新就业的配额。

投资领域,新方大幅放宽对中方投资者的审查门槛,给予中方投资者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成员同等的审查门槛待遇。中方投资者在新投资将比之前更自由更便利。

(二)提升贸易便利化规则。

在原产地规则方面,《升级议定书》完善了直接运输条款规定,引入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增加了原产地证书补发、免于提交原产地文件、联网核查系统等条款,大幅便利贸易企业运用协定享惠。双方还将设立原产地规则委员会,推动更加规范、有效实施原产地规则。

在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方面,双方承诺在满足相应条件下对货物快速放行,对易腐货物尽可能6小时之内放行;推动贸易管理文件更加透明化,并认可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运用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等手段为双方企业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通关服务。

在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双方扩大了产品合格评定程序的机构合作范围,还新增了边境措施、标志与标签等条款,对产品入境的程序性规定进行升级。

(三)加强边境后规则合作。

《升级议定书》对原协定合作章进行升级,并新增了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竞争政策、环境与贸易等4个章节,在广泛领域达成高水平经贸规则。

合作领域,新增农业合作条款,将在农业科技合作等领域建立更加紧密深入的伙伴关系。电子商务领域,纳入电子认证和数字证书、网络消费者保护、网络数据保护、无纸化贸易、非应邀商业电子消息等内容,将共同促进两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开拓市场。政府采购领域,强调双方认识到提高法律、法规和程序透明度的重要性,建立框架以加强在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