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5日专讯》政府今日宣布延长协助外佣及其雇主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措施,包括延长现行合约的有效期限,以及延后返回原居地。
*延长合约有限期最多六个月*
政府将继续实施早前的措施,容许雇主延长其即将离任外佣的现行合约有效期限。就所有在今年6月30日或之前届满的外佣合约,劳工处处长已原则上同意,「标准雇佣合约」第二条款所订明的雇佣期可在有关雇主及外佣双方同意下,延长最多六个月。然而,如合约已根据早前宣布的弹性安排获准延长,其再度延长合约有效期限的申请将不获考虑。
*可申请进一步延长逗留期限*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政府会进一步延长现行的弹性安排。如外佣未能在上述的一年期内返回原居地,可在其雇主同意下向入境处申请进一步延长逗留期限,直至合约完结,以便在该段期间返回原居地。此类申请与续约的申请一样,可在外佣的逗留期限届满前八星期内递交。政府提醒有关雇主和外佣,上述弹性安排须由雇佣双方同意,而外佣返回原居地的规定仍然适用。雇主应安排外佣在已延长的逗留期限内返回其原居地。
此外,政府提醒雇主和外佣应留意外佣的逗留期限及其护照的有效期,及早提出签证申请及换领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