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8日专讯》政府宣布,下周一(21日)上午八时起,已接种两剂新冠疫苗的18岁至59岁人士可透过网上预约系统,预约于接种第二剂疫苗三个月后接种第三剂疫苗,系统同时会开放予12岁或以上的免疫力弱人士,预约在接种第三剂疫苗后相隔三个月接种额外一剂,即第四剂疫苗。
在现时优先安排下,长者和青少年已可以分别于接种第二剂疫苗三个月和五个月后接种第三剂疫苗。因应最新专家建议,受感染前未完成接种两剂或以上疫苗的康复者,可以在康复最少三个月后,携同康复纪录,包括出院文件、由政府或获卫生署认可计划承认的认可私营医务化验所发出的阳性核酸检测短讯╱电子╱纸本纪录、卫生署快速抗原测试阳性结果人士申报系统的成功申报短讯╱电子纪录、卫生署发出的隔离令或其他由政府或医院管理局发出的的康复纪录,到各疫苗接种地点接种疫苗。
至于安老院舍的康复院友,如果他们之前未曾接种,他们康复后一个月可以接种第一剂,之后最快一个月可以接种第二剂;如果他们之前已经接种第一剂,其后感染,康复之后三个月可以接种另外一剂。至于免疫力弱人士,他们于康复后可带同相关的医生证明文件到指定的接种地点,以确认符合接种疫苗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