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21日专讯》深圳市商务局近期公布《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当中新推出27条措施,通过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和培育龙头企业等方式,加快建设深圳成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措施包括鼓励聚集全球商业资源。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对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的运营企业,每个品牌奖励20万元(人民币.下同),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500万元。支持中高端消费品牌跨国公司在深设立全球总部、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布局产品创新中心和消费体验中心等。对新引进的国际知名商贸企业在深落地项目投资额达到2亿元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并推动建设具有深圳特色的市内免税店,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探索「电子退税」政策试点,力争到2025年在全市新增200家离境退税定点商店。
措施还提出,要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商业高端人才支撑、加强粤港澳等区域消费市场联动等,构建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当中包括深度对接香港北部都会区发展规划,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在发展智慧零售、引进知名企业、打造特色品牌等方面合作共建,在会展业、旅游业等方面合作互补,促进大湾区消费资源的自由流动。
另外,计划加强商业设施建设统筹规划、打造世界级地标商圈、建设国际一流商业消费街区,加快福田中心商业区、后海超级商业区和罗湖核心商圈建设。加快中英街振兴发展,打造深港融合特色消费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