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通讯社14日上海专电》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等四方面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权益,推动更高质量就业。
《实施意见》要求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对符合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与合作企业依法承担各自的用工责任。企业以非劳动关系的名义用工,但符合劳动关系特徵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禁止平台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遏制「以罚代管」。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优化社会保险经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措施来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劳动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短板。同时,《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发挥工会组织代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