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会议指出,一要科学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及时归集企业登记注册、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在此基础上,按照一视同仁的要求,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信用风险进行分类。
*对高风险企业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力度*二要运用分类结果提高监管效能,防止乱作为、任性执法。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依法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依法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力度。
加强相关部门协作,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科学有效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留出发展空间。
三要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通过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及早发现企业异常情况和风险,适时对企业进行提醒,前移监管关口,化解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