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据东方网消息,11月25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该决定从当天就开始正式施行。新规明确,生育假由原来的30天延长到了60天,另外首次增设了夫妻双方的“带薪育儿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