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等6城入选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如何落实试点任务?这场发布会干货满满
时间:2021-11-19 00:00:00来自:证券日报网字号:T  T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11月19日,国新办举行吹风会就试点城市如何选取、如何落实试点任务、各试点城市工作进度等问题做了介绍并答记者问。

创新试点工作不搞政策洼地

要着力打造制度创新高地

“《意见》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和各方面意见建议并深入认证,共提出了10方面、百余项改革举措。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不搞政策洼地,而是要着力打造制度创新的高地。”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卢向东表示。

《意见》提出的改革试点举措主要包括: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等。

“这些改革举措的共同特点是,比较精准务实,针对性和普惠性较强,直接回应市场主体期盼、直接服务产业发展、直接助力经济民生。”卢向东说。

谈到首批营商环境试点城市是如何选取的?卢向东表示,一方面这6个城市产业体系完备、市场主体规模比较大,具有较好的改革基础,已经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另一方面这6个城市涵盖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也兼顾了东西部地区,各有优势和特点,在这6个城市开展创新试点示范效应比较强,对全国其他地方辐射带动作用大。

卢向东表示,将密切跟踪试点进展,研究适时扩大试点城市的范围,动态更新改革事项清单,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推出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创新成果,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难点痛点,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首批试点城市如何落实试点任务?

如何让改革尽快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杨洁用“3个突出3个着力”来概括。

一是突出利企便民,着力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以6个试点城市为例,北京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集成优化相关行业建设审批系统。上海推进重大项目审批流程便利化和跨区域项目管理,深化精准服务。重庆运用数据强化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杭州协同推进“标准地”“区域评估”改革来破解“用地难”“报建繁”问题。广州、深圳加强投资数据资源共享,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下一步,将鼓励和支持试点城市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推动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与用地、环评、节能、报建等领域改革衔接,强化审批数据共享,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

二是突出公平高效,着力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创新。招投标是投资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一环。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和支持试点城市,深化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实现从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到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以更加阳光透明、规范高效的招投标制度规则和标准,为内外资企业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突出权益保护,着力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针对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建立破产信息共享机制,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同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进程,将信用修复等方面的有效做法纳入法治轨道,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做到简化程序而不放松管理?

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便捷市场主体准入和经营的重要举措,市场监管总局现在已经建成了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库。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介绍,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国家登记在册的全国1.5亿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生成了电子营业执照,可以随时随地使用智能手机下载、出示、打印。电子营业执照使用国产密码算法,具备防伪、防篡改、防抵赖等安全特征。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以此次创新试点为依托,继续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的跨区域、跨层级、跨领域的应用,拓展应用场景,完善应用服务体系,将电子营业执照打造成便利市场主体营商的工具,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持。”杨红灿说。

对于在优化营商环境、便捷市场准入的过程中,如何做到简化程序而不放松管理?杨红灿表示,一方面,建设登记注册身份验证系统,也就是说将“水龙头开关”把好。另一方面,在防范增量的同时,致力于解决存量的问题。明年3月份即将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对市场主体实名登记和登记机关撤销虚假登记,作出了明确规定,为防范和处理冒名登记提供了法律依据,被冒名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申请。与此同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给予严厉打击,加大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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