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兰彬近日,晋中市人民政府发布《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全文如下:
晋中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为扎实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4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居民自愿、保护优先、建管并重的原则,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逐步改善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提升老旧小区功能品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五年攻坚行动,通过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居住功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推进“两下两进两拆”整治工程,优化人居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改善城镇老旧小区环境面貌。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市852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详见附件)。
2021年,全市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2个。到2022年底,完成全市需改造小区总量的35%以上;到2023年底,完成总量的60%以上;到2024年底,完成总量的80%以上;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三、改造范围及内容
(一)改造范围。城镇老旧小区主要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的,建筑物及设施老旧破损、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安防设施不齐全、服务设施不健全、居住环境不舒适、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包括公房小区、已房改公房小区、经济房等保障房小区、普通商品房小区、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军队所属老旧小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等。
2000年后、2005年前建成的确需改造小区,或尚未完成建筑节能改造(含需重新做建筑节能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各县(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不属于本次改造范畴。
(二)改造内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
基础类改造:为满足居民居住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主要包含小区内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通信、照明等基础设施;建筑节能改造、雨污分流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增设缘石坡道、轮椅坡道等无障碍通道改造,人行通道、建筑公共出入口、公共走道、楼梯等设施及地面防滑、加装扶手、消除地面高差等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入口等公共部位维修;加装电梯;建设规范小区出入口、微型消防站,畅通机动车通道和生命通道;增设完善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和门禁等防护设施;完善邮政快递、物业用房等设施;拆除违法建设及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完善类改造:为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的改造。主要包含美化建筑立面;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实施灯光亮化;改造或建设停车场(库)、电动汽车(自行车)充电设施、文化休闲、体育健身设施等配套设施。
提升类改造: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的改造。主要包括养老托幼、卫生服务、便民市场、社区服务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屋顶绿化、透水铺装、雨水调蓄、雨水花园、排水设施等海绵化改造;基础服务设施的智慧化改造等。
各县(区、市)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和改造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各县(区、市)要对摸底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包含位置、房屋、人口、设施等现状要素及居民改造意愿的基础数据库,做到“一区一档”。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对应全市年度目标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改造时序,编制2021—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并抓好规划实施落实,确保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在推进实施年度计划的同时,要结合改造规划及行动方案,于每年8月底前制定下一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并经县(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城镇老旧小区的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幼、体育、邮政快递、环卫、社会治安等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当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
(二)确定改造设计方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在广泛征求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