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印发2020年度履约工作通知,为确保上海实现连续8年100%按期履约做好充分准备。根据通知,上海市2020年度碳排放交易配额清缴期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
据悉,2021年,上海碳市场碳排放管理工作有序推进:2月,印发《上海市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2020版)》《上海市2020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全面开展上海市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等工作;3月,组织上海市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按时报送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和2021年度碳排放监测计划;6月,印发《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企业2020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
截至2021年8月底,上海市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的碳排放量、部分企业业务量及预配额调整量的复核、审定工作已完成。
通知表示,请各纳入配额管理单位于2021年9月30日17:00点前,依据经审定的2020年度碳排放量,通过“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登记注册系统”足额提交配额,履行清缴义务。逾期未完成清缴的企业,将依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