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先行探索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路径
时间:2021-06-21 00:00:00来自:中国经营报字号:T  T

“支持浙江先行探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6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赋予了浙江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示范改革任务。

与此同时,《意见》对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发展目标明确了具体的“时间表”: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6月11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意见》提出的“时间表”,《方案》提出了近期的“路线图”,也意味着浙江省探索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正式迈出了“第一步”。

对于浙江被选定为探索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者”的原因,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耀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上,浙江省相较于其他省份确实更具有优势。“首先,浙江是一个很有活力的省份,发展主要依靠内生增长;其次,城乡结构更加完善,内部收入差距较小。”

共同富裕“先行者”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选取部分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意见》指出。

在此背景之下,浙江省被选定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承担起国家赋予的、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示范改革任务。

为何要选定浙江先行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意见》指出,浙江省在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备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具有广阔的优化空间和发展潜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也表示,浙江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该负责人指出,浙江省富裕程度较高,发展均衡性较好,改革创新意识较为浓烈。与此同时,浙江开展示范区建设的空间和潜力较大。浙江在优化支撑共同富裕的经济结构,完善城乡融合、区域协调的体制机制,实现包容性增长的有效路径方面都还有较大的探索空间。

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GDP总值为6.46万亿元人民币,位居全国第四名,仅次于广东、江苏和山东。人均GDP超过10万元,居民可支配收入5.24万元,仅次于上海和北京,位居省域(直辖市除外)第一名。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区域科学协会理事长、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生导师肖金成告诉记者,“当下我国的国力相对于改革开放初期已有大幅度提升,需要进一步推动共同富裕进程并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更优路径。”

相关数据显示,在2020年,浙江民营经济创造增加值4.28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66.3%,而这些民营经济创造的税收占比为73.9%。同时,在浙江省有超过九成的企业是民营企业。另一方面,2020年,浙江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6.27万元、3.2万元左右,分别连续20年、36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6,远低于全国的2.56。

浙江省除了拥有较好的、适合探索共同富裕示范区发展的“基因”。陈耀表示,浙江省内以阿里巴巴等为代表的互联网经济发展具有独特性,抓住了新技术革命带来的机遇,其当下先进的产业模式也是未来能高质量地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

破解高房价等焦点问题

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内核”,而公共服务不均、高房价等则已成为亟须解决的焦点问题。这些都需要政府在制度层面提供相应的保障。为此,《意见》从6个方面、20项重大举措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抓手。

陈耀和肖金成在向记者分析《意见》中的重大举措时皆表示,这些举措分别从“收入端”和“分配端”入手,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政策指引。陈耀向记者强调:“要不断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并且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而“公平分配”则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内核。为此,《意见》不仅强调浙江在再分配环节要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还强调了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如发展慈善事业。

在缩小城乡差距方面,《意见》则提出: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探索股权流转、抵押和跨社参股等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新形式;支持浙江率先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而对于如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意见》则指出,要探索建立覆盖全省中小学的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提到了“高房价”问题,提出对房价比较高、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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