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据央视新闻4日消息,近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与旧版条例相比,此次新增了处罚的条例。比如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制性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擅自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并可以“拖车”。擅自改变无障碍停车位用途的,且逾期不改正的,每个泊位处10000元罚款。同时,私自占压盲道的行为可能将面临最高30000元的罚款。